为全面贯彻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,按照“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”精神,5月9日,我办召开党组会议,专项部署我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,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。 自查小组按要求认真学习,狠抓落实,依法检查,边查边改。全面梳理2006-2007年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,清查采购的相关资料,深入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,特别是对本级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、通信警报设备采购进行重点检查,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: (一)对照法规查制度。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检查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、监督约束机制是否健全。 (二)对照制度查程序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,检查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、招标采购、合同签订、项目变更、合同履行、验收、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。 (三)对照程序查档案。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,检查与采购相关的各种文件、会议记录、采购文档、采购合同、验收报告、申请审批资料等是否准确、完整、规范。 通过对2006-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,我办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。对重点人防工程建设的招投标,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,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。通信警报设备采购,均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宜,采取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。会议、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,统一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。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,我们发现个别职能部门,也还存在未能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的问题,办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立即整改。今后对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单位或个人,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我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,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。